据《宁夏日报》报道,8月4日,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通过的《关于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落实党委防范安全隐患部署不力的1个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和4个市、县(区)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各市、县(区)继续对相关失职失责人员进行组织处理。
(资料图)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被自治区暗访督查及“回头看”通报问题322个,主要涉及燃气、建筑工地、配送车辆标准不统一等,反映出该单位“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责任落实还不到位,对燃气经营管理指导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整改进展较慢。对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管副厅长李有军进行了谈话提醒。
李有军
银川市被自治区暗访督查通报问题186个,主要是一些安全隐患屡查屡现、屡查未改,整改责任压得不实,举一反三整改不够,安全生产隐患比较突出,反映出银川市政府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不深入、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不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银川市副市长刘甲锋进行了谈话提醒。
刘甲锋
银川市金凤区被自治区暗访督查及“回头看”通报问题27个,特别是还有30余家餐馆未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反映出金凤区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够有力,通过举一反三推动同类问题一体整改不到位,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问题,导致同一领域同一类型安全隐患被反复通报。对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银川市金凤区区长冯德旺进行了谈话提醒。
盐池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措施不够有力,在前期反复检查督查指出问题后,近期仍有18家企业被通报,反映出盐池县在日常排查整治中还存在死角,没有做到查到边、改到底、防到位。且7月下旬仍然有大量问题集中在“九小场所”和燃气领域,整改工作相对迟缓,反映出盐池县举一反三抓整改意识不强、力度不大。对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盐池县县长刘娜进行了谈话提醒。
固原市原州区被自治区暗访督查及“回头看”通报问题32个,多数集中在“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企业责任等方面,且同一类型问题被反复通报、同一单位被多次通报,反映出原州区政府工作措施不够有力,组织安全隐患排查不严不实,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还有短板漏洞,在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上存在差距。对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原州区区长马波进行了谈话提醒。
相关市、县(区)依纪依规组织处理履职尽责不到位干部3名(停职检查1人,转任职级公务员2人),通报批评2人,对49名干部进行了约谈。
其中,银川市兴庆区委对包抓前进街街道银华社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深入、不细致,未能举一反三抓整改,致使部分餐饮店铺仍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前进街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范洋洋给予停职检查处理;对包抓银古路街道丽水社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督促整改不力,致使个别商铺违规使用软管穿墙问题未完成整改的银古路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武装部部长陈辉给予转任职级公务员处理。
同心县委对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全县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摸排问题不仔细不彻底,致使已排查过安全生产隐患的街道有关店铺依然存在问题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主办马红梅给予转任职级公务员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6月以来,宁夏已多次对落实自治区党委部署不力、防范安全隐患失职失责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和组织处理。
6月2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自治区党委书记梁言顺强调,要下决心、出重拳,不换思想就换人、态度不正就挪窝、能力不够就让位,突出“深准狠”,扎实抓好“防、查、改、督、究、调、教、强、技、制”各项工作,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睁眼睡觉”的警觉性穷尽问题隐患,全力以赴确保宁夏安宁、护佑百姓安康。
其中,“督”就是要督责任、督落实,省级领导干部带头开展不打招呼、一竿子插到底的明察暗访,充分发挥自治区“四防”常态化督查机制作用,通过督事、督人、督责层层传导压力,以点督面、举一反三,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地方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督促各地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严格责任、严实作风、严管所辖。
“调”就是调班子、调干部,发挥干部工作的导向作用,对改不到位、改不到边、改不到底和不担当、不落实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坚决调整,该降职的降职、该免职的免职、该撤职的撤职,不换思想就换人、态度不正就挪窝、能力不够就让位,宁可得罪一些人,也绝不辜负总书记和党中央的重托、不辜负全区人民的信任。
据《宁夏日报》7月13日报道,自6月28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专题部署全面深入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整改整治工作以来,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扎实抓好安全生产“防、查、改、教、强、技、制、督、究、调”和“四个坚决”的工作要求,下大气力确保宁夏安宁、护佑百姓安康。但是,从“四防”等督查来看,仍有部分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担当履职不到位,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力,造成了不良影响和后果。
为此,相关市、县(区)纪委监委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要求,对存在失职失责问题的干部进行了研究处理,第一批对4人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对7人予以诫勉,下发监察建议2份。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针对整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约谈了26名县(区)党政正职,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市、县(区)依纪依规问责及组织处理履职尽责不到位干部10名,对80名干部进行了约谈。
7月20日报道,继作出第一批安全生产追责问责和组织处理决定后,相关市、县(区)对在“四防”等督查中新发现的落实自治区党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不力、担当履职不到位、造成了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公职人员再次进行追责问责和组织处理。相关市、县(区)纪委监委依纪依规给予3人政务警告处分,予以7人诫勉,下发监察建议2份。相关市、县(区)依纪依规组织处理履职尽责不到位干部17名。其中,停职检查11人,调整职务1人,转任职级公务员3人,免职2人,对123名干部进行了约谈。
7月26日报道,随着全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宁夏相关市、县(区)再度对落实党委部署不力、防范安全隐患失职失责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和组织处理。相关市、县(区)纪委监委依纪依规给予4人政务警告处分,予以4人诫勉,责令3人作出书面检查,下发监察建议2份。相关市、县(区)依纪依规组织处理履职尽责不到位干部4名(停职检查),通报批评2人,对99名干部进行了约谈。
7月26日至2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在银川召开。全会再次明确,要坚决于“调”,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注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锻炼干部、发现干部、检验干部,加强安全考评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对不把群众死活放在心上的干部,对心思不正、作风不实、履职不力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坚决调整,释放“宁可得罪极少数、绝不辜负老百姓”的强烈信号。
要严格于“究”,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完善调查、查责、追究“三项机制”,严肃安全生产监督执纪,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领导责任、直接责任、监管责任,绝不手下留情、迁就姑息,绝不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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